2016年临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上)
2017/1/14

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回望2016,临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坚决贯彻上级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以上率下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思想引领行动,使命决定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言犹在耳。


全面从严治党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就在于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不是抓紧抓牢。只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


临沂市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为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出了表率。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为推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细落实,市委制定责任清单,将自身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34项具体内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推动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也以清单的方式,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先后两次组织对市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各县区、开发区和102个市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深化述责述廉,开展县区党政正职和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指导各县区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过去的一年,我市还突出政治问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力等从严追究责任,全市共办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119起,同比增长13.3%;处理173人,同比增长21%。其中,市纪委对蒙阴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开伸长期不交纳党费问题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王桥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浩强违规入党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党组织责任和领导责任,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强化治本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既是方向也是路径。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更好地约束党员干部行为。


2016年,我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治本之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大美新”临沂提供了坚强有力保证。


为形成遵守纪律的自觉,全市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贯穿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开展辅导报告、巡回演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为党员干部补钙提神;推进廉政教育进党校,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开展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为党员干部常敲廉政警钟;改版提升市纪委互联网站,打造“沂蒙清风”微信、廉政提醒短信平台,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形成纪律宣传教育合力;深入挖掘我市优秀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基因,编辑出版《红色廉政耀沂蒙》《沂蒙清风》等作品集,组织开展“树立良好家风,建设廉洁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拍摄家风纪录片,大力弘扬以沂蒙精神为代表的红色家风,积极宣传以王羲之、颜真卿等为典型的传统家训,提醒大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道道纪律和规矩为党员干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016年是换届年,换届选人,备受关注。为严肃换届纪律,我市重点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实事求是作出评价。市纪委共回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669人次。会同组织部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巡回督导,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速核查机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问题,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探索创新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改革和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大力创新体制机制,聚焦主责主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迈好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步,体制机制至关重要。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可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器”和“动力源”。


2016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一方面落实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3个提名考察办法;结合换届工作,配强县区纪委领导班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另一方面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按照“5+X”模式设置内设机构,实现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办公场所“五到位”,监督执纪机构人员编制比例均超过65%,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比例均超过30%,进一步壮大了一线监督执纪力量。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向更基层、更深处延伸,离不开监督触角的完善。


2016年5月,《市纪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办法》的出台,建立健全了日常联系、工作报备、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等制度,推动了派驻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工作程序,全面了解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等情况,主动开展日常监督;以派驻巡察为抓手,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抓班子带队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过去的一年间,市纪委对16个市直部门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195个,处理65人,移送问题线索12个;对前七轮巡察的56个市直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有效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市纪委还注重加强对县区纪委派驻巡察工作的指导,县区纪委共完成对188个县区直部门和56个乡镇的巡察。


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探索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2016年9月,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组成的筹备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沂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巡察范围、工作方式和权限程序;设立了市委巡察机构,配强人员力量,健全工作机制,为开展市委巡察工作打下了基础。目前,各县区也正积极推进开展党委巡察的相关工作。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以“走在前列”为己任的临沂,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千万老区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正逐步变为现实。


记者朱鹏 通讯员 杜永法